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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专题学习研讨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6-27  阅读:

6月26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2024年第七次集中学习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研讨,党委委员、副院长聂守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朱晓侠,实训中心主任陈磊先后作了交流发言,党委书记陈晓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院长叶长青出席。



陈晓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作为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激发积极履职的内生动力;要牢记初心使命,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陈晓峰指出:工作纪律也是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重在规范党员干部8小时以内的“公共职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是共产党员的基本底线,新修订的《条例》聚焦工作纪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充实明确了违纪情形。因此,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是一个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是规范工作行为的有效途径,是改进工作作风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保障。学习和践行《条例》,就要向“慵、懒、散、浮”开刀,正风肃纪提效能,让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触动和警示,用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用心想事、谋事、干事,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陈晓峰强调: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重在规范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私人生活”。无数案例表明,生活上的不正之风就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新修订的《条例》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对忽视生活作风问题的棒喝,有利于从源头上促进廉政建设,加快形成优良政风民风。党员干部要带头在工作和学习上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更要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以身作则,严以修身、严于律己。

陈晓峰要求:要严守生活纪律,加强道德修养,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健康情趣,不断向廉洁自律的高标准看齐,保持良好生活作风、培养健康生活情趣,自觉抵制歪风、带头树立新风。党员干部只有学习好、贯彻好《条例》,切实增强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才能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河南工作尤其是对高职教育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通于党纪学习教育之中,一体领悟、一体把握、一体贯彻,以严明的纪律促进我院中心工作提质增效。(文、图 冯敏)